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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周 这是一个很平凡的经历,却满了神的恩典。 我是1989年从大陆到美国来留学,一年之后蒙主拯救而信主的。在这之前,我唱的是“从来就没有救世主,也不靠神仙皇帝”,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有没有神和谁是神这回事,更不用说接受主耶稣做我的主和救主了。到教会之前,我头脑里有个根深蒂固的信念,那就是把信神等于迷信;宗教是精神鸦片、是统治阶级按抚人民的工具、是个非常厉害的东西、能让人走火入魔,离它越远越好。后来由于一个想不到的机会,得到基督徒的帮助,在他们的邀请下,出于情面和好奇,同时也带着一颗戒备的心,我走进了教会的大门。 记得那是个星期五的晚上。吃完饭,一位基督徒开车带着我和太太及四岁的儿子一起去了查经班。到了那里以后我才知道查经班就是大家一起读圣经,分享学习心得,形式很像国内的政治学习。这一去,使我对教会有了一个初步印象。过后的感受挺复杂的:一方面,我发现教会很温暖,弟兄姐妹很善良,虽然我第一次接触,却感觉已经被接纳了,所以我也愿意与那里的基督徒们接近;但另一方面,我不喜欢基督徒查经的方式,觉得那跟过去的政治学习没有什么两样,明明是无中生有,却煞有介事像真的似的。我也不理解那些信耶稣的人,实在不明白都是很正常的人,怎么会不仅相信神的存在、而且还相信耶稣就是神?再一方面,我也很同情向我传福音、介绍耶稣基督的弟兄姐妹,我觉得他们实在是白费力气。虽然大家热心地帮助我,但我不为所动,因为我实在有太多问题需要答案了。我坚信这些问题不解决,我就不会相信。 1990年8月底,我们全家应邀参加了一个福音营。在去福音营前不久,有一个传道人曾经对我说,只要大方面的问题解决了,就可以信了。可我心里暗想,我就是大的方面有问题啊。我也曾对一个朋友说我是不可能信的。信神,信耶稣对我实在是不可想象的。 那次聚会是在山上,大概有三四百人参加吧,一半是基督徒,一半是还没有信主的人。大家在那个营地一起渡过了三天。记得第一天的晚上,讲员(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位传道人)讲的是神的爱。他的话深深打动了我的心。当讲员最后呼召:“凡愿意接受耶稣基督的,请把手举起来”时,我的心砰砰直跳。我的手想要举起来,但是我的心七上八下,乱成一团,觉得这手好重好重。干什么不好,为什么要做基督徒呢?现在这样自由自在不是很好吗?为什么要去尝试一种和过去完全不同、从前所鄙视和轻蔑的生活呢?我可不愿意啊。可是若不举手,我的心就一直跳个不停,脸上也火辣辣的,因为我心里面实在感动。 说实话我已经不记得讲员当时说了什么,只记得他一遍又一遍呼召,像重锤敲打我的心门。我对自己说:这样煎熬下去太难过了,为什么要跟自己过不去呢?信有什么不好呢?信了又能怎样呢? 最后,我不知哪儿来的勇气,心里想,豁出去了,举手。那一刻就成了我人生的转折点,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。 如果你问我相信时心里还有没有问题和疑惑,说实话,当然有。我的很多问题都没解决。我在理性上还有很多想不通的地方,可是我的心催促我信。好像有两个声音在争吵,一个说要信,另一个说不能信。最后那说信的力量大。怎么会这样呢?我相信这是神在人心里做工。人的理性理解能力是有限的,人心是黑暗、顽梗、骄傲、不愿放弃主权的,人又是天生不相信神的。如果神不做工,不来感召、呼唤我们,我们永远不会相信他。 我对神是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,就是今天也还是一样。但是,正像圣经所说:“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显明在人的心里;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。”神借着他的创造显明他自己,神借着他的话、圣经显明他自己,神也借着他的独生爱子、耶稣基督显明他自己。我们的信乃是基于神向我们已经显明的事情和我们的信心。神已经在人类历史为我们显示出足够多关于他自己的证据,使我们能够相信他。 从那天到现在,整整十九年过去了。每次当我想起这段经历的时候,常常想起圣经里的话:“基督耶稣降世,为要拯救罪人。这话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。” (提前1:15)心里便充满了感谢和赞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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